全面研究
司法实践:支付“票点费、开票费”买票,构成虚开还是非法购买?——基于2024年3月20日以后的法院判决的分析
10-25
2024年
本文通过对2024年3月20日至今的公开案例进行检索,总结了以支付“票点费、开票费”方式购买专票的行为的裁判结果。在新司法解释实施后,对于买票行为,部分法院判决构成虚开专票罪,部分法院判决构成非法购买专票罪。
10-22
2024年
近期,某从事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无法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税收优惠的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15%提高到25%,导致利润大幅下降,对当期净利润影响金额超2000万。据统计,自2024年以来,已有近几千家企业被取消高新资格!
法院再审裁定,受票方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起诉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
10-15
2024年
近期,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行政裁定书(【2024】豫13行再8号)引发热议,案件的核心是受票人虽不是案涉税务处理决定的行政相对人,但该处理决定对其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存在利害关系,最终法院认定其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法律上利害关系应如何认定。
“两高”涉税犯罪新司法解释之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
10-11
2024年
一直以来,相关法律规定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界定不够清晰,实践中,不同法院对虚开和非法购买的认定也各不相同。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本文将对该观点进行解释和论证。
10-10
2024年
在已实现销售取得收入的情况下,仅申报开票收入,少申报绝大部分销售收入,导致少缴个人所得税。余某上述行为属于偷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稽查局对其处以少缴的个人所得税5,103,705.2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551,852.60元。
09-29
2024年
9月22日,经由刘剑文教授的大力推动,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向辽宁大学法学院捐赠20万元,设立“明税财税法教育发展基金”,旨在通过资助高质量的学术研讨活动和人才培养项目,推动财税法学科的深入研究与广泛交流。作为财税法治的受益者,我们深知财税法理论研究、财税法普法宣传的重要性。
09-29
2024年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准确了解和掌握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不仅有助于降低企业税负,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还能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国际经济合作。一、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