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3 月 1 日,国家税务总局第 61 号令《欠税公告办法》将正式施行,相较于此前的试行版本,新规对欠税公告的范围、流程、公示内容做了全面升级,税务机关从 “事后罚款” 全面转向 “事前防控”,欠税不仅会让企业成为风险纳税人、停开发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也将同步公开,对企业经营、法人征信的影响很大。
一、 欠税定义的“扩容”与精准界定
新办法明确了五类属于“欠税”的情形,企业需警惕以下行为演变为公告内容:
申报未缴: 办理纳税申报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的税款。
延期到期: 经批准延期缴纳,但期限届满仍未缴清的税款。
稽查补税: 税务检查查定的应补税额,逾期未缴。
核定税额: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后,逾期未付。
其他情形: 任何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特别注意: 新规明确“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已缴纳欠税对应形成的滞纳金”均属于公告范畴。这意味着欠税不仅是本金被曝光,其衍生的利息(滞纳金)也会被“扒得明明白白”。
二、 信息披露的深度:个人与企业的“透明化”
新办法对公告内容进行了标准化,确保社会公众能精准定位欠税主体:
企业与单位: 公告内容涵盖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经营地点、欠税所属期、金额及滞纳金。
个人与个体户: 同样会公告姓名、证件号码、欠税详情等。
影响分析: 这种精准到身份证号的公开,意味着欠税不再是企业的“私事”,而是直接关联到法人代表的个人信用。一旦客户、合作伙伴在签约前通过执法公示平台查询到此类信息,企业的商业信誉将瞬间受损。
三、 权利救济:致命的“ 3 天窗口期”
新规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增加了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
事前推送: 税务机关在公告前会将拟公告内容推送给纳税人确认。
异议处理: 纳税人如果发现信息录入或计算有误,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明。
时限紧迫: 如果逾期未确认或异议不成立,信息将按程序公告。对于已公告的信息,若发现不符,可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请核实。
建议: 财务人员必须保持电子税务局的联系方式畅通,一旦收到预告,要在72小时内完成核对,否则一旦“上榜”,次月才能更新。
四、避坑指南:企业如何平稳过渡?
新规实施在即,与其被动等待,不如主动做好合规准备。结合我们在实务中服务企业的经验,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系统防范欠税风险:
1. 开展全面税务健康检查
建议企业对照《欠税公告办法》第二条关于欠税认定的情形,对近半年的税务申报缴纳情况进行系统梳理,重点关注:
-
已申报但尚未缴纳入库的税款;
-
税务检查或自查补税后未及时缴纳的款项;
-
核定征收方式下逾期未缴的税款;
-
申请延期缴纳后即将到期的税款。
收入确认节点复杂、税款金额较大的行业,建议重点核查收入确认与税款申报的时间匹配性,这往往是税务机关日常关注的重点。
2.建立税务期限管理台账
建议企业建立统一的税务期限管理台账,将以下时间节点全部纳入管理:各税种法定申报缴纳期限、已获批延期缴纳税款的到期日、税务自查整改期限、纳税信用修复相关时间节点。同时,可利用电子税务局"消息订阅"功能,接收系统自动推送的缴税提醒。台账应由专人负责维护,定期更新,确保无遗漏。
3. 完善内部税务复核机制
建议在企业内部建立"申报-复核-缴纳"三道流程:财务人员完成申报后,设置专人核对申报金额与应缴金额一致性;缴款前复核纳税期限是否准确;缴款后留存凭证,便于后续核查。对于分支机构较多、业务量大的企业,可考虑每季度开展一次税务合规抽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上述工作并非一次性任务,建议将其纳入企业常态化合规管理流程,定期复盘、动态调整,才能真正实现税务风险可控。
版权说明
本本文为明税研究中心原创内容,若需要转载请联系我们,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
明税公众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