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明税合伙人武礼斌做客中央财经大学 分享并购重组税务争议解决实务

2019年6月4日上午,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武礼斌做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参与龙马奋进•法律实务论坛的系列活动,分享“从争议解决角度看并购重组税务实务”。
 
 

武礼斌律师以2018年影视行业税务案例引入分享主题“从争议解决角度看并购重组税务实务”,从并购重组税务管理概述、并购重组中的企业所得税常见事项、并购重组中的企业所得税常见争议解析、并购重组中的个人常见税务争议解析四个方面进行讲授。
 
在并购重组税务管理概述方面,武礼斌律师介绍了税法意义上并购重组的基本概念以及并购重组的主要目的。通过财税【2009】59号文以及财税【2014】109号文的解读对并购重组税务管理的知识进行讲解。
 
在并购重组中的企业所得税常见事项方面,武礼斌律师总结了企业所得税有三大规则、两种不同待遇、一种重要理论,简述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区分讲解了一般重组和特殊重组,并对特殊重组的使用条件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
 
 
在并购重组中的企业常见税务争议事项方面,武礼斌律师通过案例来讲解并购重组中可能产生的争议,在税务筹划案例中应当如何运用并购重组的相关知识。武礼斌律师通过案例分享了关于吸收合并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争议、跨境重组时“合理商业目的”争议、税务咨询时非居民间接转让股权案、无偿划转时国企的特殊待遇扩散、上市公司股东迁址新疆避税案例以及股权收购对赌。武礼斌律师重点阐述了关于合理商业目的的认定,并指出在实践中对于合理商业目的的认定存在分歧,特别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对此存在不同意见,对此武礼斌律师认为企业应当对合理商业目的的论述时,需要更为合理充分的理由,并且要求理由符合商业逻辑、法律逻辑、税务逻辑。
 
在并购重组中的个人常见税务争议解析中,武礼斌律师指出在自然人股权转让价格存在争议时,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价格进行调整。在纳税地点问题上,武礼斌律师指出在确认自然人股权转让时,由付款方扣缴个人所得税,付款方与被投资企业不在一处的,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后,郭维真副教授就武礼斌律师的分享授课做出总结并希望通过本次引入实务部门的授课能够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同学们的未来相关知识的学习提供帮助,也为同学们未来的就业方向提供参考。本次讲座在掌声中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