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税快讯:中国税局将对QFII和RQFII追征近五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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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6日,明税律师参加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京举办的关于QFII/RQFII税收政策的解读会。

本次会议指出,中国税务机关近日将对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税收采取专项清理活动,追征税款的时间范围为2009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16日。本次会议详细介绍了税务清理的所得范围、时间要求、税款计算的口径、滞纳金的征收与否、资料准备、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局及税务机关的工作步骤安排等。

由于清理涉及的时间跨度较长,工作繁琐复杂、需要准备的资料庞杂,而时间又较为紧迫,这需要广大的QFII和RQFII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并有必要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明税律师建议相关QFII和RQFII尽早启动清理准备工作,并与主管税务机关保持有效沟通。作为一家提供涉税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明税律师的团队成员曾为数家QFII和RQFII在中国的股票、国债和银行间债券投资等出具有关涉税问题的法律意见,并曾有协助QFII投资者和其他多家非居民企业成功申请税收协定待遇的实务经验。

明税的参会律师对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简做了如下整理,供QFII/RQFII、托管银行、证券公司等利益相关方参考。文后附明税律师之前实务文章《QFII税收制度的现状及征税与否的争议焦点》。

一、专项清理的所得范围

二、清理的时间要求和主管税局

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的计算口径

四、补征税款是否加收滞纳金

附:QFII税收制度的现状及征税与否的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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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税观点
在当前证券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对QFII的资本利得征税的政策无疑是个利空。根据我们的了解,证监会对当前征收QFII买卖股票的资本利得税持谨慎态度。但我们认为,由于大部分QFII对征税已有准备且预留了10%的税款,因此征税并不会对广大的QFII投资者及证券市场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相反,无论最终的政策是征税与否,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对QFII投资者的意义可能远超10%的税收成本。根据QFII业内人士的观点,税收政策的不确定不但可能影响QFII的募资,也给QFII 计算和汇出利润带来很大困难。从这个角度讲,QFII税收政策的确定性无论对QFII投资者还是证券市场来说都是个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近段时间有关对QFII买卖股票的资本利得征税的消息频现各种媒体,但在具体的政策出台之前,是否征税可能仍然存在一定的变数。但无论如何,相关的政策制定者都应尽早明确对此问题的税收政策,以给QFII投资者和相关的市场参与者更明确的预期,从而更好地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