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解:同期资料准备应注意选择合理的可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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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中国税务报》报道了一则转让定价调查调整的案例—《北京市国税局完成第一例对制药企业的转让定价调查调整》。税务机关对该企业的转让定价调查调整从立案到追补税款历经了5年时间。税务机关在对企业各项基础数据进行详细分析的同时结合我国制药企业的行业特性,最终确定了一套合理的特别纳税调整方案,方案涉及调整期间10年,追补税款达1.1亿元。

在该案中,由于行业特性等原因,税务机关在可比信息、可比企业的选择查找过程中并未按照最为常用的方法,而是采取了比较符合行业特点的方式进行。同时还接受了企业提出的技术性意见。这一现象表明,在转让定价管理中,税务机关对于可比信息、可比资料的选用,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对于行业特性的把握更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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