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制下律所年度汇缴税款注意事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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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1.15
刚刚过去的2013年,是查账征收方式在很多省市的律所(如北京)大面积铺开的第一年。这对于习惯了原来综合核定征收方式下,简单按开票金额计算合伙人应纳税款的律所来说不啻为一项巨大的挑战。不仅如此, “营改增”试点改革也使得律师事务所的财务和税务核算比以往更为复杂。
长期实行的全行业综合核定征收方式,使得律所财务人员普遍缺乏查账征收方式下的财务和税务处理经验。同时,一些律所的合伙人过度关注新税改的“税负”影响,而忽视了新税改下律所可能面临的财务和税务方面的合规风险,这将致整个律所于巨大的风险当中。
在首个年度汇算清缴期来临之际,明税律师总结了一些律所年度税款缴纳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帮助广大同行正确进行税务申报,并防范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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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实行的全行业综合核定征收方式,使得律所财务人员普遍缺乏查账征收方式下的财务和税务处理经验。同时,一些律所的合伙人过度关注新税改的“税负”影响,而忽视了新税改下律所可能面临的财务和税务方面的合规风险,这将致整个律所于巨大的风险当中。
在首个年度汇算清缴期来临之际,明税律师总结了一些律所年度税款缴纳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帮助广大同行正确进行税务申报,并防范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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