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梳理研发费用 做好高新申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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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12.12
高新技术企业由于其特有的法定税收优惠,已经成为诸多企业积极争取和维护的重要资质。作为高新资质申报的硬性条件之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管理以及是否满足比例要求,对企业取得高新资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便于企业在本年度结束前准确及时梳理研发费用,顺利通过2014年度高新复审/再次认定,明税律师特将研发费用的管理要求以及梳理建议进行如下提示。

一、研发费用的管理要求以及常见操作方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指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应当按照各个研发项目单独归集,并设定了人员人工、直接投入等八个研发费用类别。但在实务中,由于高新研发费用与中国现行的企业财务制度、会计科目存在一定的出入,少有企业能够按照《办法》和《指引》的要求单独设置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要求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

大部分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通过临时拼凑、分拆的方式整理出一定数量的研发项目后,从账上(成本类)硬性分离出符合比例要求的“研发费用”,以满足达到高新企业的要求,待认定成功后完,便不再对公司的研发项目做任何规划,相关研发费用也不做准确归集。等到临近复审或者再次认定,由于没有足量的项目做支撑、与之相关研发费用的比例不符合高新要求,不少企业会选择再次“突击创造”研发项目和与之相关的研发费用,而高新复审/再次认定的审核标准已远高于高新认定,这一变化导致企业高新复审/再次认定面临极大的风险。

应该说,由于《办法》与《指引》规定的研发费用范围确实与会计科目以及其他规定存在差异,故适当的调整研发费用是被允许的,但应当在一定的时间节点前按照规定的要求提前规划、归集。
对于明年需要参加复审/再次认定的企业,明税建议:首先应尽快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其次要提前做好研发项目的规划,在2013年年底之前准确归集2011-2013三年的研发费用,查漏补缺。这样不仅可以帮助企业顺利通过明年的高新复审/再次认定,而且对于企业后续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也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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