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税施志群律师就主播补税问题参与《金牌经纪人》撰文

明税施志群律师就主播补税问题参与《金牌经纪人》撰文     文档下载

12月22日,为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多地税务部门发文敬告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
明税施志群律师就上述问题参与《金牌经纪人》撰文,发表如下意见。原文链接请见:https://mp.weixin.qq.com/s/xCPa1HiW-qRNn9KvGS0zuA
“薇娅主要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第63条规定。”
明税律师事务所的施志群律师表示,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都属于偷税。
对于薇娅的追责问题,杭州市税务局称,如果薇娅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官方给出的数据来看,薇娅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但最终却要上缴共计13.41亿元的罚款,不少网友对此产生了疑惑,甚至有人认为追加的罚款金额过高。
施志群律师解释,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务机关会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0.6倍、1倍、4倍罚款,对薇娅的处罚是在法定范围内进行的。”
因此,有关部门对薇娅的处罚有法可依,合情合理,她也并非个例。今年8月份,上海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11月份,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因偷漏税一共被罚9322万元。 
“一般他们会通过隐匿收入、工作室滥用核定征收政策、税收洼地设立“壳公司”等方式少缴税款。”施志群律师谈到,这些钻空子的方式其实大同小异,以薇娅为例:
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其实,法理不外乎人情,有关部门重拳出击之前,对涉事人员采取的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依规、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如果通过监测发现税务风险,会先进行沟通,确认实际情况,情节轻微的要求其依法补缴税款。”
施志群律师称,只有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才会立案检查,查证属实后进行审理。
“根据审理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有违法行为的,进行税务处理或者处罚,一般是补缴税款、滞纳金、加处罚款。”
而从杭州市税务部门披露的信息来看,“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网络主播作为新兴的业务模式,一方面,部分主播和相关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故意隐匿灰色收入,偷逃税款的行为。 
另一方面,直播收入来源多元化,包括打赏收入、平台和经纪公司的分成收入、劳动报酬收入、广告收入、线下商业演出收入等,导致信息不透明,增加税收监管的难度。
施志群律师认为,平台和主播都有责任去稳住那台法律的天秤:
“主播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应重视自身税务合规管理,注意排查自身的税务风险,依法依规纳税。”
“同时平台企业要承担自己的监管责任,一方面及时上报主播的真实信息、收入情况,一方面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目前“补税”的风波不仅在主播中蔓延,明星也是被关注的重点。施志群律师透露,薇娅事件发生后,文娱行业纳税人税务自查进度迅速加快。  
近年来,作为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国家对直播行业一直持“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然而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主播的税收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次对薇娅的查处,也表明了国家对偷逃税款行为的坚定态度。
施志群律师坦言,本次税务部门依法查处网络主播偷逃税,其实给出了两个信号:
“一方面,国家支持新业态发展的同时,也在全力规范新业态发展,对其从业者依法监管是应有之义;
 另一方面,国家捍卫税法的决心丝毫不会减弱,随着监管手段升级,会更加严厉查处涉嫌偷逃税款的行为。”
此次对薇娅涉嫌偷逃税款行为的处罚,展示了税务机关的决心和能力,也向全社会再次表明了法治社会的治理之道,彰显了税法的公正和权威。 
据网络公开信息,目前已有网络主播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而施志群律师推测,今年年底之前,预计会有一波补税潮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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